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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原有一处宅基地,分别以5份和3份分给甲乙两儿子,3份的已过户给儿子乙,5份的还是老人的名字,乙儿子还有权利再分这5份吗/

票据纠纷 2016-01-11 0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证据确定,如需帮助可以致电给我
  • 如果当初老人已分好了,那就这么定了,按法律来看,现在5份的房子还是老人的,如果老人没有遗嘱的话,你有份的。不过请你摸着自己的良心,当初已经分割好了,你也同意了,就是5份没有过户给甲,就是甲没有你这么精,及时过户。现在你又要来弄,说明你这个人不咋滴的,小人一个,当心被人家戳鼻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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