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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3月l号跟一家国企签定合同,到2008年跟公司解除合同,签到劳务派遣继续在本公司做保安至今,公司按劳动法支付一次陪尝,但前两个月公司又招了一批人,跟我们一块上班,下班,一样的工作,不一样的待遇,工资比我们高,还是我们教出来的徒弟,就因为他们直接跟公司签的合同,不是劳务派遣,心里不平衡,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6-16 1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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