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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四年了,有两个女儿,一个这一周岁,一个三周岁半,他喝酒打我,我想跟他离婚,感情破裂,请问如果离婚孩子会都判给我吗?大的女儿从生下来就是姥姥看着,小的我自己看着,我想两个女儿都要,哪怕他不给抚养费都没关系

离婚 2015-06-16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一人一个,可以尽量争取两个的抚养权。
    【追问】怎么争取啊,我就是怕孩子跟我分开,都是女儿,又太小,我怕跟他吃苦,他家生活条件不如我娘家,他家还有饥荒
    【回答】1、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 那你起诉离婚就可以了,到时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并且举证孩子归你抚养比较有利的证据。
    【追问】他家家庭条件不行,没有存款,还有银行的贷款,我妈家条件相对好一些,而且他喝醉酒打过我,我怕孩子跟他遭罪,他的工作不稳定,换了好几次了!
  • 这需要双方商量,商量不成法官会考虑孩子跟谁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一般会判一人一个孩子
    【追问】可是女儿跟他不太好,他家条件也不如我家,他喝酒还打过我,我有他发的短信为证!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
    【回答】你最好收集对方嗜酒的证据,以及其生活困难,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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