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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庆节期间,我的弟弟半夜一点在自己家中被人拿刀砍成重伤,实施犯罪的一共是三人,目前为止,只有一人被抓,被抓的那个人反映是砍错了人,误伤,具体的原因,公安机关也没有透露,被抓的这个人,是当晚没有砍人的,他被我姑妈抢下了刀,没有机会实施犯罪,但是他参与了这次犯罪,其他砍人的二人逃跑中,并未抓到,我想咨询一下,像现在这种情况,法院是否可以宣判?这个赔偿怎么判定?我表弟现在正在进行伤残鉴定,具体结果还没出来,但是康复的不错,这种是不是属于杀人未遂?如果是背后有人指使这三个人拿刀砍人的,或者是说真的是砍错了对象的,这个又是哪种结果?我们需要民事赔偿,具体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不是必须等到其他二人被抓之后才可以进行赔偿?期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刑事辩护 2015-06-17 15: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应该属于故意伤害,你表弟要先治疗,之后申请公安机关做法医鉴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对方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赔偿也要根据伤情计算,公安机关不一定非要等到三个人都抓住,也可就这一人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如果你和对方就民事赔偿部分无法协商,需要待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程序较复杂,时间也较长,你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要看具体损失。。。
  • 你好,按照具体损失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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