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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个星期,男方实际支付18万元彩礼钱定亲并,立字据若女方悔婚全额退还,口头约定年内登记结婚,女方当天自愿跟随回男方家开始生活。2、给完彩礼第二天,女方父母和亲戚提出,女方没有摆酒席正式出嫁即在一起生活不符合传统习俗,要求男方赔偿名誉损失8千元,男方摆酒席正式出嫁结亲之前,女方回娘家居住。男方全部满足对方要求,但双方矛盾就此产生。3、又过了一周,男方花费3万元简单摆酒席宴请双方亲朋,正式结亲,双方开始同居生活至今约半年。4、目前女方怀孕4个月,半年期间无工作,全部由男方抚养,男方为保障婚姻法律权益曾于不同月份多次提出正式登记结婚,均被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拒绝。5、现男方认为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不适合继续一起生活,希望通过起诉解除关系,请问男方能否起诉女方?以什么理由(婚姻诈骗吗)?可以退还彩礼吗?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女方是否可以以某种理由反诉?

离婚 2019-09-28 12: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起诉解决的。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关于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婚前彩礼符合以下条件才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请参阅《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这个是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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