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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08年,8月18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去杭州一家三甲医院接受治疗,但当时的拍片出来,报告上说有骨折可能,但诊断医生说,没见到骨折,所以第二天去交警支队做了轻伤交通处理,过了两天,由于未见好转,去杭州第一人民医院就诊,查出了膝盖里面有骨折,但我们去找交警再处理的时候,交警说双方已经签字,不能再处理了。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们找医院还是找肇事者,肇事者收入比较低,可能找到了也无法赔偿高额的医疗费,找医院的话,我们可能有多少胜算,今天去了医院,医生自己承认有误诊的嫌疑,当时交警处理轻伤赔偿了2200元,但后来市一住院,手术,一共花了1W3左右,还在家修养了三个月。如果打官司起诉医院的话,能得到多少赔偿。望告之。谢谢 诚咨询

其他 2008-11-21 13: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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