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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人结婚到成都来,房子在结婚后站了,国家给我土地费和个人几年的过度费,离婚的时候我想要回这个钱,却男方不给,请问这个钱是国家给我个人的,我有权力要回来不?

离婚 2015-06-21 1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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