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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专门给小区业主加建阁楼和天面封顶的施工方及小包工头,现在我给惠州市江北菊花一路的**小区九栋1301房的曹女士业主给她家承包天面封顶做混泥土板面,施工前例份简单的协议书,其余事项都是口头上说的,施工完后,靠电梯房的窗口下业主要求将墙打穿种植钢筋进去,我按她的要求做了,到了浇完混泥土后的第二天晚上,我用水泥将板面的四边都围了起来,好方便保养,好保证质量!晚上下雨,水没过了我为的水泥边,水从电梯房的窗口流进了电梯房,导致运行的两部电梯进水短路损坏,(事发前,业主的丈夫也在那躲雨,一直到了八点左右离开,我们当时看到有水从天面流进其中的一部电梯,这时业主的朋友所谓的口头上的监工就说,他从开工第一天一来,就发现电梯上外面的玻璃就坏了个口,听他这么一说,我们也没有怎么去想,然而,我跟业主就相信了他,最后都没有上天面去看,去检查),当晚下了很大的雨,晚上十一点半左右,我接到电话说,两台电梯坏了!目前电梯修好了,这维修费用业主跟我一直在纠纷的很僵,业主的意思要让我付全部的责任,我不同意;我的意思是业主要付主要责任,我付次要的!现在,我想问下,这里面当中怎么去分这个责任?电梯的维修费一共一万三左右!

其他 2015-06-27 21: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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