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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某年10月6日上午,陈某去建设银行某储蓄所取款。他填写完取款凭条,用龙卡取出6800元现金,该所营业员误将取款当作存款输入电脑,并向陈某出具了存款通知单,致使其储蓄卡存款不但没有减少6800元,反而增加了6800元。陈某发现后不动声色地离开储蓄所。事发后,建行多次通知陈某还款,没有结果。官司打到了人民法院。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为什么?

其他 2015-06-26 09: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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