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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租了一个房子,合同期是一年,租金1800,当时交了3600当押金,合同上未显示说未够一年就不退还押金。现在租了三个月,因工作调动需去其他城市上班一年。提前半个月与房东协商,“合同写提前一个月”她一口就说按照合同来,押金要租满一年才返还,不然就不给。我说要不我就帮她找下一个租房人,房东说我没这个权利,因为合同上有写不得转租。请问,该怎么办?

其他 2015-06-26 1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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