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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基本工资3300,在职10年,现在病假期间公司第一个月发给我600多,不知道是否合理,还有病假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其他 2015-06-26 2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低于天津市最低月工资的80%都是合理的。到你手里面的,已经代扣了应当由您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项目,如果加起来不低于天津市最低月平均工资的80%,就不违反法律规定。
    【追问】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这个条例是否还在执行
    【回答】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文件是哪个部门在哪一年颁布的。据了解,该文件应当是上海市曾经的一个文件,不具有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对天津市没有约束力。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你们单位给你发600多是违法的。
  • 你好,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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