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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兄弟妹4人,现在我姐姐去逝了,我母亲有公产房一处,父母都去逝后,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去逝的姐姐子女有继承权没有,继承多少?还有我的房结婚时父母给的,产权是我的,已经过了10多年,最后能和父母的房一起算遗产吗?他们说父母已经给过你房了,这处公产房你不能再分了,他们说的对吗?

争议解决 2010-10-07 09: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的,和你们一样的,这是代位继承。另外的房产产权既然是你的,就不应该属于遗产了。你和他们有同样的继承权
  • 您好,根据您的叙述,去世姐姐的子女有继承权;父母给您的房产不算是遗产,没必要再进行分割。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公产房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
  • 不对,你你父母给你的婚房那是你父母对自己的财产的处分,应是你的赠与,你父母的公房应属于遗产,你姐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你姐姐应当继承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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