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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5.23号从沈阳中通快递发往丹东东港洗衣机一台,是新的。快递上门取货,到快递公司办好手续我就回东港。5.25号上午9点多接到提货通知,来到东港中通快递一看,洗衣机外包装绳变成透明胶了,我就要求验货,结果洗衣机内外都严重破损,当时我就拒收并且拍照录像。在东港中通快递查看卸货录像,发现洗衣机在车上包装就已经脱落。我于6.2号到沈阳中通总部查看装车录像,装车前包装完好。总部让我找丹东,他们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令人气愤。快递公司有明文规定,在运输当中货物损坏由发方负责,我要求他们赔偿我一台新洗衣机或者按我购买发票赔偿,(因为洗衣机价值不超过一千元),他们拒绝我。最后答应我:1.恢复洗衣机原貌和功能,2.洗衣机牌子不变,把一百多元快递费返还给我。他们对我的承诺我已经做了录音为证。至今没有兑现。他们相互推脱到现在,仍没给我解决。我再跑几趟沈阳,都能买几台台洗衣机了!给我的客服电话打不通,他们态度蛮横,让我起诉,我该找谁解决此事?

刑事辩护 2015-06-29 09: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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