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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像你咨询一下我今年十五岁,在一家超市上班一个月工资一千六,上了两个月了,我现在要辞职,可是他只给我发一个月的工资,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其他 2015-06-29 15: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怎么可以知道电话是多少,谢谢
  • 《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过错,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不提前30天通知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你可以现在提出通知,然后再上班一个月,
    【追问】我没有签合同
    【回答】虽然没有签合同,但是只要存在“用工”行为,你与超市之间的劳动关系就成立,就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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