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早婚早育的家庭,农业户口,但是早已经按第二胎的罚款伐过了,我手里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孩子已经20虚岁了,但孩子父亲在2005年因病去世了,现在我和孩子两个人,在外打工,我想请教一下律师,我能享受哪些国家福利待遇?

调解 2008-11-24 20:5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持证享受以下奖励: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十八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十元的奖金;2、建议你找计生部门了解具体的奖励政策并要求按标准发放。3、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唐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