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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夫妻现有3套房子。一套是农村的宅基地,40㎡,价值约3万,户名是丈夫的,从老爷那继承下来的;一套是镇上的商品房,60㎡,现价值约6万(原价4万),户名妻子的,自购;一套是现在住的商品房,110㎡,价值20万(原价12万),户名妻子的,自购。问题是:1、针对新的政策,我们再购房就算是第四套了,没法贷款。如果,我们把这三套房的户名转成亲戚的,那么,我们再购房是否算第一套?2、我们准备买的第四套房子价值约70万元,我们手头上的现金还不够付一半的房价,必须要办理贷款购房,而且要办第一次购房,这样首付30%,余下的贷款。如果我用亲戚的名字买第四套房子,之后再过户给我,可以吗?

其他 2010-10-08 22: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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