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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三个多月四个月不到,因为公司原因让我干不下去了。我己经辞职了,而且公司也没跟我签合同,我可以向公司赔偿吗?

其他 2015-07-01 15: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此外,劳动者自己辞职的,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 你好,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你需要搜集证据,证明你们有劳动关系
  • 自己辞职,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之日起1个月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您好!自己提出辞职,这是再去要赔偿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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