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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专家合伙协议书和公司章程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合伙协议书中对有些事项进行了约定,而公司章程中没有约定,是否以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应?

公司成立 2014-04-16 22: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合伙协议是处理内部关系的依据,公司章程处理对内对外的关系。 如果协议有股东大会有效的决议,可以要求公司变更章程等。 具体效力,还要看协议内容和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而定。
  • 看订立先后,内容是否冲突
  • 即使没有合伙协议,只要双方存在合伙的事实,即可认为其存在合伙关系。当合伙关系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有书面协议的,按书面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同时合伙人出资数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同时也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民法通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因此,当事人只要找到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他们当初有口头协议,就可以起诉。
  •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②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③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④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⑤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⑦入伙与退伙;⑧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⑨违约责任。  由于各个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法律不可能对所有不同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都作出规定,因而允许合伙人在上述内容之外,根据实际需要,在协议中规定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内容,如经营期限、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企业散伙条件等。
  • 1、“合伙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应”:只要以上协议内容是全体合伙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形、合伙协议上有全体合伙人共同签字并注明了时间的,就是有效协议。
    2、合伙协议有效,只是证明合伙协议有法律效力、对全体合伙人有约束力,但不等于有强制执行力,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应是生效的法院或行政机关做出的可强制执行的文书。
  • 合伙协议是约定合伙人成立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行中遵守的规定,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没有约定的事项,公司股东可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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