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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我是2月22日受的伤,期间公司给了4个月的工资,我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买有保险,医疗期间费用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公司和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的工资是保底3000元,那这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支会给我有多少钱呢?我总共能得到多少赔偿?万分感谢

其他 2019-09-01 09: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赔偿金额在八万亿左右。
  • 估计8万左右
  • 如果伤残等级在一至四级,那么劳动者将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按月发放直至退休享受养老保险止)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至六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直至退休)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除了以上所述赔偿外,还有一个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 您好。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如有需要可面谈。
  • 工伤后的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 解除劳动关系情况下,另外两项由社保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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