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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为农村人,买了一块44平米的地皮,地皮的房产证包含两块地皮,我买的是其中一块,花了22万人民币,房产证属于集体土地使用类型。卖房有两兄弟,哥为甲,弟为乙。他俩都再争夺这块地,是第乙把土地卖跟了我,现在房产证也在我这,可是他哥甲经常来找我麻烦。请问律师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可以过户吗?我现在已经交易完毕了,需要签订什么合同吗?合同的格式要怎么写?还有要到当地什么部门盖章吗?

其他 2015-07-09 09:0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土地买卖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如果你与乙买卖土地使用权时是私下的,未经到主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就属无效民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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