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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元月24在工厂上班,早上十点左右胳膊被皮带缴断,十点多在**市市医院简单包扎后送往**医院,下午两点左右到达**医院当时大夫说可以接肢,然后大夫给我拍了片子,做了体检下来给我说是接肢没问题是最佳时间,然后他们给我讲了麻醉事项让我家属也签了麻醉协议书,可是最后不知怎么了大夫突然说不能接了,下午六点左右被迫转向兰州**医院接肢,元月25日0点到达兰**医院进行接肢,接肢七天后因耽误时间过长,毛细血管未能复活导致肌肉腐烂被迫截肢。备注:我当天下午转院病案写的是我元月二十六号病区出院,当时我的右肢完全脱离病案上写的我脊柱四肢无畸形,关节活动自如,四肢肌张力正常,四肢肌力V级,如果不是当时的**医院耽误时间说可以接耽误时间,我的胳膊可以接活得,像我这样是不是**医院要给我一定的补偿啊

其他 2015-07-06 11: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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