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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婚后继承了我爷爷的一套房子,是大户口的那种,没办房产证,可是父亲私自写了一个房屋赠与协议把房子过户给了我哥,父亲是被着我母亲做的这事情。母亲知道后很愤怒要求离婚,我现在就想问一下,那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可以分割吗?母亲现在要求离婚这个房屋赠与协议可以作为依据吗?

离婚 2015-07-06 1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套房屋应当算作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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