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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旅馆,我属于第三任,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是第一任的名字。 我问了工商局说不能过户在我的名下,只能注消后重新申请,但又非常麻烦,请问如果我继续用第一任的名字来经营,存在着哪些风险?

工商事务 2019-01-10 07:2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能他主张旅馆的权利。
  • 申请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一、办理无需许可证的《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到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有:经营者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即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二、办理涉及许可证(如经营食品、餐饮等)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先凭身份证到辖区的工商所预核名称,凭预核名称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与上述材料一起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执照。
  • 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首先应申请,再提交文件材料,缴纳了登记费后,即可领取营业执照。下面,关于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知识内容。   1、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开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但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提交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办理流程:   (1)领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3)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 用直升飞机把旅馆吊起来移到异地,直接申请办理执照,就不要注销待办了.
  • 经营者承担不确定责任。
  • 存在旅馆被第一任另行转让的风险
  • 不过户,对你只有利益,没有风险。
  • 如果前面的经营者对外有其他债务,可能会给你造成影响。
  • 具体问题具体我分析,因为执照上是别人,他方有可能将此旅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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