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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和爷爷家是两个户口,1994年以前一起住在16米的房子里。爷爷1987年另分一处10米住房,给了腿脚稍有残疾且未结婚的三姑居住。后来房屋拆迁,回迁是我家和爷爷每户8米,其余面积各自拿钱。当时爷爷钱不够,四姑出了1万元钱。回迁后,三姑出租了她居住的房子,和爷爷一起住在新房里。大姑早年离婚和其女也在爷爷户口上,所以自己有住房没住,和爷爷三姑一起生活。1995年爷爷去世,没有遗嘱。三姑回到10米房子住,让大姑和其女搬回自己住房。三姑出租新房子至今且独拿房租。1998年,三姑开始与他人在10米房子同居。2006年房改,她用自己工龄买了新房产权。爷爷有6个子女,我父亲是唯一的儿子。我今年26岁,女孩,想结婚没有房子。 恳请咨询律师,爷爷的房子到底该如何继承,我父亲或者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是多少? 谢谢!

调解 2008-11-25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存在遗嘱继承,那你父亲有平等的继承权(法定的多分情形除外),具体如何分割遗产,应先确定你祖父的遗产状况(你提供的遗产信息不全面),
  • 只要是你爷爷产权的房子,你父亲都有继承权。可到我律师所面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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