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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2007年4月初五订婚,婚后,我一直住他家.他经常打我,骂我,外面的女人也很多,我第一次怀孕的时候他要我打掉,我就打掉了,第二次怀孕的时候,他说要,可是医生说胎气不好,需要休息,可是他不让我休息,但也没有说不要孩子,后来孩子不好了,变成了葡萄胎,而且还是恶性的,我住了半年的院(2008.6-10月份)他和他的家人,没有来看过我一次,也没有付过我半点医药费,我在医院花了五六万,而且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好,也还不能保证将来还能不能生,在我住院其间他还经常发短信骂我,骂的话都非常的难听.他现在反过来告我,以性格不合为理由向我索要礼金54000元,(他家的聘礼62000元我没有收全部还给了他,就有两个12000元收起来(一个是现金折样数,一个是金饰),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想要他赔我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请问一下,我能不能反告他啊???

其他 2008-11-25 14: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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