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合同是2012年5月1日到2015年5月1日,今年正好公司工资改革,6月份全部同事都跟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而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续签合同,到2015年7月2号通知我不续签了,通知我离职,我向公司提出赔偿,公司也可以,但是这赔偿金:(今年工资改革以前年底的年终奖平均摊到每个月发,算在绩效里面,最终工资就是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因为我没跟公司签订新合同,而今年是按新工资发的,我一到五月份的那绩效就抵上这公司要我走人的赔偿。请问这合理吗,我有什么维权

其他 2015-07-08 16: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