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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在外地工作,14年前结过婚,没有子女,但是今年因病去世,他没有留下任何遗书,按照《遗产法》母亲和他老婆继承他的遗产(房子,住房基金,20月的工资,但是他的老婆自己独吞,没有给母亲任何东西,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0-10-13 09: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其子的遗产
  • 明显侵犯你母亲获得财产的权利,首先共同财产先分给你弟媳一半后,你母亲与你弟媳平分, 也就是说你母亲至少可以分得1/4的财产,如果协商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具体可以与我电话联系!
  • 你好,除抚恤金、丧葬费不作为遗产外,在分割完50%夫妻共同财产后,剩余的为你弟弟的遗产,应该由你母亲河弟媳妇继承。
  • 不合法,可以要求返还。
  • 这样做不合法,已侵犯了你母亲的合法权益,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弟媳和你母亲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你弟弟去世后,首先要依据《婚姻法》的规定,你弟媳取得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余财产原则上由你弟媳和你母亲平分,如你母亲无生活来源,生活特别困难,还可能多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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