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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0月1日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撞电动车,本人是电动车驾驶员),当时双方感觉都是皮外伤,想自行离去所以没有保护现场,把车子都移到了路边,后来对方感觉右手有伤反口要报交警来处理,本人觉得很冤,交警过来后我要求观看路边监控,交警开了扣车单扣了双方的车就走了,当时正是国庆长假,等到8号上班之日我便到交警中队咨询,当时对方没有来,又等到9号下午交警传唤双方观看视频,视频中摩托车明显由超车道变线过来主车道再撞于我电动车后座(电动车在慢车道),但交警却说是我走错车道导致交通事故,还说摩托车理应要靠边行驶,当时有好几个交警都是这样认为(这里本人也怀疑对方找关系),我当时力证无果。于是我想到了用法律维权,想到了交通事故认书看看如何划分责任,10月12号我致电交警中队询问交通事故认定书何时下达,负责处理本案的交警说要一个月,我追问为何要这么久,他说我要勘验,检查事故车辆,所以时间要长一点。致此本人想请教如此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谢谢,打工仔四哥

其他 2010-10-12 23: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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