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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被另一家公司收购,收购后的公司要求全体员工重新填写一份人员资料表,人员资料表上有十多项内容需要填写并签名确认,其中一项内容是家庭状况,需要填写家庭成员及家庭成员身体证号码,工作单位。另外有两项备注,备注内容如下:1、以上现住址为我本人指定书面资料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本人愿意承担因未及时通知变更而造成的不利后果。2、本人在此保证,此表格系由本人亲自填写,并保证以上资料完整与真实,公司有权对此进行核实。以满意的背景核查为条件,一旦发现任何隐瞒或虚假之外,本人将被立即结束劳动合同,并无任何经济补偿金。关于以上关于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填写及两项备注内容,员工可以拒签吗?如果不拒签,对员工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特别有些员工在此公司工作了十年。

其他 2015-07-16 15: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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