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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辞职后,单位为给任何通知与书面答复,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因为工厂被收并,我当案在新的国营单位。问;我算不算下岗(厂外放长假)职工?我能不能恢复我的劳动岗位?辞职原因是我20岁的时候想继续脱产读书,不给假情况下写进辞职报告,提出辞职。

仲裁 2008-11-26 09: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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