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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佛山打工交了三年社保(户口是肇庆农村户口),今年6月30日(孕期28周)高烧在佛山的医院中看病,医院让我们转去附近的广州医院(佛山医院说他们查不出发烧原因),在广州医院中确诊心脏问题要马上开刀(早产)以确保大人小孩安全。到7月18日还在广州医院住院,其中产生医疗费用11万元(大人与小孩子身体都不好,大人费用6万,小孩子费用5万)。今天咨询社保局报销情况,社保局说只能够报销涂生育险5000元,大人手续费用不能够报销(原因是异市)。后来咨询佛山医院,他们说只能帮我们报销生育险,大人手术费用他们也无能为力。我觉得大人手术产生费用是因为佛山医院他们让我们转到广州医院而产生的,也应该能够报销。请专家们给予帮助。谢谢。

其他 2015-07-18 0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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