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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十一年了,公司无故要辞退我,起。请问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其他 2015-07-20 1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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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应支付你双倍赔偿金,具体电话咨询。
  • 详情来电咨询
  • 你好,可以协商赔偿
  • 需要了解公司如何与你谈的,如果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我是缪红琰律师,处理过大量劳动纠纷案件,如需进一步咨询,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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