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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服装厂上班,进厂之前公司规定如果辞职需要提前15天,但是领导现在又说这2个月强行不能辞职,不能请假,自离就不给压的20天工资。我现在要辞工,请问这20天的工资我能通过法律维权吗

其他 2015-07-27 0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有辞职权,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用人单位批准,并且辞职时工资要结清,不能克扣你的工资。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辞职权,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须用人单位批准,并且辞职时工资要结清,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 你好,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可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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