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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0年8月1日到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过多次合同。2006年又签订了4年合同。合同终止期为2018年6月30日。在2010年6月20日公司通知不再续签了。请问公司是不是应该提前30日通知我?我可以得到多少补偿?

争议解决 2010-10-16 14: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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