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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辆半挂车因刹车不及追尾一辆小车,人都没事,我方付全责,车已送往修理店,我已缴了4万元押金作为修理费用,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已派人定损,但对方以索要一万元误工费,并扣押我驾驶员驾驶证和行车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现在车在修理中,但定损单上的对方的签字仍悬着,请问律师老师,对方要求的误工费是否合理,有法律依据,有的话,数额上有没有什么规定

调解 2010-10-16 19: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本案中对方并没有受伤害,所以不能主张误工费。
  • 要求误工费本身是合理的,数额以实际误工费为准,对方索要一万元必须拿出相关证据,一般来讲应该没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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