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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与妻子离婚,当时两套房,大的属于前妻。后又在一起,没补办手续。2010年初,决定前妻正式结束,协议将原属自己的住房与存款给前妻,只要求不许再做纠缠。在办完房屋产权过户第二天,她便与她母亲到我单位吵闹。想咨询一下,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子。

诉讼 2010-10-18 16: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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