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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跟我老公离婚了,离婚前的共同财产只有一套房子,办理离婚证时,离婚协议上只有一项内容有填写,其他的都是空白,就是住房分配,写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市**区**栋**室商品房,男方陈**自愿作为补偿,转让给女方王丽. 现在那套房子还没有交房,我手上只有购房合同.我想卖掉这个房子,是不是必须得由他同意了才能卖呢? 另外,当初买这个房子时首付款共102800元人民币,因为现在房子涨价了,卖出后,可能会得到217000元,我想问的是,如果真的卖房子得由他同意,那卖房子的钱,我必须跟他平分吗?我得给他多少钱呢?

离婚 2010-10-17 16: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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