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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年休假累计是必须在一个单位干满十年才能十天吗,我累计工龄快三十年了,可不是在同一个单位,这样是不是不能享受十五天假期啊?病假也是不能享受劳动法相关的待遇呐?

其他 2019-11-05 23: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1、年休假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 2、病假的医疗期时间,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和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
  • 你好,根据单位的规定
  • 根据单位的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简单来说,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例如《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 注意,劳动法规定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你好,年休假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应计入累计工作时间。因此,你可以享受十五天假期。
    【追问】但我不是再同一个单位上的班,可我在这个单位也已经工作十七年了!那我应该休息十天还是十五天。谢谢您
  •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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