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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怀孕先兆流产,打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后寄去一个月病假条。但是一个月后病情不见好转,因为种种原因 ,十天后给领导发信息请假。又过了一周左右,又给领导打电话请假。这时领导才告诉我,他只有几天的权限。我赶快把假条补齐寄到单位。但是单位以我无故旷工为由,把我辞退了。我想请问律师这合理吗?我要仲裁能胜诉吗?

仲裁 2010-10-19 18: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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