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每个月自己还按揭,怀孕和哺乳期期间,是老公在还房贷,现在准备离婚,请问我需要给对方补助吗?

离婚 2017-11-02 08: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工资、经营、投资等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此,婚后按揭付款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属于你老公的部分应当补偿给他。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孕期和哺乳期,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法律虽然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但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
      在审判实践中,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其目的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慎重对待离婚自由,夫妻间发生矛盾是难免的,双方都应该珍惜夫妻间的感情,就应该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
      也就是说,提问者应该靠自己的智慧去化解家庭矛盾,不要轻易就选择离婚。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 、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工资、经营、投资等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此
  • 您好,男方可以分割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
  • 房屋婚前购买,登记在你的名下,婚后共同还按揭款。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你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