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不小心碰到了一位老人,他自己摔倒在地,然后当地派出所委托法医对他进行可损伤检验,检查出腰上一块骨头压缩性骨折,我觉得太不可思议,觉得这是在碰瓷,所以没有赔偿,后来他们把我告上区人民法院,我要求重新鉴定,可回到的答复是这是市局鉴定两年有效期内不可重新鉴定。我怀疑在鉴定时有猫腻,为什么不可以重新鉴定?鉴定一次就能下结论?具体的法医法官姓名暂时不透露。

刑事辩护 2015-10-21 06: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对第一次鉴定不服应该在当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要求复查,时间一般为一周,双方都有一次提出异议要求复查的权利。如果当时没有提出异议,鉴定结论正式生效。你所说的情况属于你自己放弃异议权,责任自己承担。
    【追问】我不知道他自己去鉴定的,我拿到法院传票时就告诉我说不可重新鉴定了
  • 你如果对第一次鉴定不服应该在当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要求复查
  • 没有这样的规定,你可以向法院提出理由申请重新进行鉴定,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 你好,肯定有问题。
    【追问】现在问题是不给充值鉴定,坚持要我赔偿三万多,不然就三年缓刑或者拘留什么的。不给重新鉴定是否触犯了国家法律?
    【回答】你请律师了吗?
  •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追问】现在法院答复不可以充值鉴定,请问这样法院是违法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