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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0日贷款人在信用社贷款5万元,贷款期1年,B和C作为担保人,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2年,2013年3月份贷款未到期贷款人因病死亡,信用社在2015年1月向担保人B下发催款通知,B已签字,但是C始终未收到通知,直到2015年6月10日将2名担保人起诉,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确定B承担担保责任,C已过担保期限,不承担担保的责任?

其他 2015-10-29 07: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 你好,C没过担保期间,需要和B共同承担担保责任。
    【追问】2015年6月19日是担保期后两年,信用社只向B催缴,并且B已在通知单签字确认了,没向我发催缴通知单,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回答】2015年6月10日不是已经起诉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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