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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墙壁开关的业务员,在今年的8月21号,我进的公司,职务是,负责(驻外)江苏省的区域经理。因在该地区市场开发没有多少成绩,营销总监以业绩不佳为由,把我辞退。开除时间为9月18号。 开除当天,公司的营销总监要求我,把要报销的单据全部寄回公司,待公司审核后,在将所报销的钱和工资一并打给我。 9月19号,我就将所需要报销的单据以快递的形式,发到了公司,快件在第二天(也就是9月20号)下午1点40分左右,就到了公司,而且公司的人员也签收了? 直到我前几天给营销总监询问,我的工资什么时候能打的时,他却以,没有收到报销单据为由,说找不到单据,拒绝支付工资?(然后我打电话到申通快速公司去,专门的让工作人员,将当时签收的底单传真给我了,也就是说,可以证明,公司的人员已经收到了,单据) 那我想问一下,当我们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该是怎么样去解决这些问题呢? 补充一下,我已经按时把报销的单据移交到公司,公司人员也签收取件了,那么他们是不是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呢!时间到现在了,差不多已经有一个多月了……

其他 2010-10-24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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