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6月15号提交的辞职书部门主管同意离职,签字7月30号到期,现在已经到期,可公司已未招到接班人,不能交接工作为由,不于办理离职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做,有辞工书照片,

其他 2015-08-01 18: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交接工作的责任在用人单位一方而非你这一方,应该办理离职收据,结算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