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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2009年七月份购买一套商品毛坯住宅楼,是开发商顶给他的供料方的顶账房,今年四月13日从开发商物业公司办理了入住手续,当时物业只要求卫生间地面做二次防水处理,我们也做了,厨房没有做(装修完毕),就在8月5日因厨房壁挂炉采暖系统回水闸阀漏水给楼下厨房造成损失,但我家地面无任何积水,当时我家已经4天无人居住,请问律师我这个采暖系统是否还在保修期内?楼下损失由谁来赔?因楼下已将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我现在该怎么办? 速答将不胜感激!

诉讼 2011-11-03 19: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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