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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8.2号晚上去看的房子,因原住拆迁,急找房,去看了房并付一个月的租金1400元,是用手机转账的,但没写是房租,(手机默认是手机转账)。本来是8.3号就要搬的,所以没跟房东要收据,合同当时有口头说搬进来再签,从3号算起。但3号早上就给房东打电话说不租了,让其退租,电话里有答应退1000的,说是用支付宝转,当天没转,我又电话联系,并于3号晚上发了短信给房东,但也没回。4号中午又打电话了,房东是用支付宝转过来但只转了400元,扣我1000元,电话联系她说只答应退400元,而且当时我也没有录音。现在我也一直在帮她转租房子,且也有经过房东同意把她电话发短信的形式给需要租的人。现在是房东还是不同意再退我600元,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手上有的证据很少,应该怎样做才能要我回我的钱呢?就算是扣违约金,正常是按多少来扣?谢谢

其他 2015-08-05 16: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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