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09年毕业的学生,毕业的时候与学校、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下方公司签字处当时公司写了要在公司工作满5年,否则交违约金3000.而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并没有任何关于违约金的条款。现在工作一年后,我从公司办理正常手续辞职,公司不给我开离职证明,让我交违约金。我想问的是,当时签的就业协议是否有效,公司可以依据这个就业协议让我交违约金吗?我看到网上说,就业协议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失效了,是不是这样?而且与公司签订的合同里,约定每个月26日发工资,不得拖欠。而实际情况是往往要拖到下下个月的10号左右。譬如6月26日至7月25日的工资,大概在9月10日左右才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去相应部门投诉?谢谢!

仲裁 2010-10-25 17: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