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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同事A在2012年7月分进行了一份信用担保,当时担保合同上面写的是“循环担保合同”,资金用途为消费,一年后A将这笔贷款还清,但是半年后A又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再次借贷,资金用途是装修,这次我知情而且没有我的签字。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最初资金担保人还有责任么,责任有多大。

其他 2015-08-08 09: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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