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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技校的一名学生,学习3年已经达到实习条件 所以在7月份到厂实习,实习期间8月份因实习同事违章操作 被机器将右臂挤伤导致右手活动受限, 因为是未到毕业只达到实习条件,出事的时候住院的所有医疗费用是公司垫付, 我的保费是自己入的自己拿的钱,现在住院所有手续都有公司拿着,保险报销的一万块钱全部交给公司,我对象是我们同厂的,住院期间是他在照顾我。公司给我们在家期间一天四十块钱说是生活补贴 这种事故公司应该给我发放工资吗 发放的话应该是多少有没有规定是属于国家规定的还是公司规定的 保险是否需要交给公司?求解答

其他 2010-10-26 17: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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