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1980年在本村河边围河造上一个渔塘,从事养渔维持生活,2004年底我渔塘被某一新建电站征用,按上级规定给予我渔塘每亩3、3万元的赔偿,但我小队村民认为我渔塘是本村河边围造,赔偿金额应属小队和本人共有,我则认为应属我(经营者)所有,请问,该渔塘赔偿金客应归谁所有。

国家赔偿 2013-07-08 14: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池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